九月鹰飞 —古龙 |
第二十三章、吹笛的人
没有人。死人活人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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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的事,就快得使她连看都看不清。 她只感觉到孤峰天王的手突然松开,突然凌空跃起翻身,她还仿佛看见孤峰天王身子跃起时,伸手在葛病背上一拍,这一招快如闪电,她实在也没有看清楚。 她唯一看清楚的事,是孤峰天王已走了,葛病已倒了下去,但她却还是好好地站在那里。 她实在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夜色更深,风更冷,那破旧的灯笼,还在枯枝上摇晃,吹笛人的尸身还在枯枝上摇晃。 孤峰天王却已消失在黑暗中。 葛病正伏在地上,不停地咳嗽,每咳一声,就有一股鲜血溅出。 风吹过他背上时,他背上的衣服突然有一片被风吹成了灰,露出了一个掌印。 鲜红的掌印。 了灵琳从来也没看见这么可怕的掌力,但却已总算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她还活着,还能好好的站在这里,只因为葛病非但没有杀她,反而救了她。 他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她,而葛病自己现在却已命如游丝,这种救命的恩情,也像是一根针,忽然刺痛了她的心。 无论是悲伤也好,是感激也好,一种感情只要太强烈,就会变得像尖针般刺人。 她蹲下来,抱住了葛病。 她的心在刺痛,胃在收缩,但却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帮助这个救命的恩人。 她的眼泪已滴在他身上。 葛病喘息着,总算忍住了咳嗽,忽然道:“快……快打开我的箱子。” 丁灵琳立刻抓起了箱子,打开。 葛病道:“里面是不是有个黑色的木瓶?” 里面是有的。 丁灵琳刚找出来,葛病就抢过去,咬断瓶颈,把一瓶药全都倒在嘴里。 然后他的喘息才渐渐平息。 丁灵琳也松了口气。 “万宝箱,乾坤伞,阎王没法管。”连阎王都没法管的人,当然下会死、他既然能救别人的命,当然也能救自己。 可是葛病的脸色还是那么可怕,连眼睛里的神采都已消失。 现在他的脸色绝不比那吹笛人的脸色好看多少。 丁灵琳又不禁为他忧虑:“我扶你回客栈去好不好?” 葛病点点头,刚站起来,又跌倒,又是一口鲜血呛了出来。 丁灵琳咬紧牙,恨恨道:“他为什么要如此狠心,为什么要下这种毒手?” 葛病忽然勉强笑了笑,道:“因为我对他也下了毒手。” 丁灵琳不懂,他根本没有看见葛病向孤峰天王出手。 葛病道:“你看看我的伞。” 丁灵琳看见了。 葛病道:“你看看伞柄。” 丁灵琳这才发现,伞柄是空的,顶端还有个尖针般大的洞。 她终于明白:“这里面藏着暗器?” 葛病在笑,痛苦却使得他的笑看来比哭还令人悲伤:“这里不但有暗器,而且是很毒的暗器。” 他的乾坤伞,本就是杀人的。 “我对你出手时,伞柄正对着他。” 丁灵琳完全明白:“你用伞尖刺我时,伞柄里的暗器就射了出来。” 葛病点点头,仿佛想大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对他出手的,他毕竟还是上了我的当。” 丁灵琳眼睛亮了:“他已中了你的暗器?” 葛病又点点头,道:“所以他的掌力虽可怕,我们也不必怕他了。” 喜堂里灯光阴森而黯淡,可是鸿宾客栈里,已只剩下这地方还有灯光。 所以丁灵琳只有把葛病带到这里来,这里虽没有床,却有桌子。 地上的血渍已于了,她从帐房里找来几条棉被,垫在葛病身下。 他的脸色还是很可怕,只要一咳嗽,嘴角还是有血丝沁出。 幸好他还有个救命的万宝箱 丁灵琳看着他脸上的痛苦表情,忍不住问:“箱子里还有没有别的药可以让你吃了舒服些?” 葛病摇摇头,苦笑道:“救命的药有很多种,可是真正能救命的药,通常却只有一种。” 丁灵琳也勉强笑了笑,道:“不管怎么样,你总算己救了你自己的命。” 葛病看了她一眼,慢慢地闭上眼睛,仿佛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 丁灵琳道:“我知道你一定很快就会好的,因为你实在是个好人。” 葛病又笑了。 丁灵琳却情愿他不要笑,他的笑容连看的人都觉得痛苦。 冷风如刀。 丁灵琳已将门窗全都关了起来,刀锋般的冷风,却还是一阵阵从门缝窗里刺进来。 她忽然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想喝酒?” 丁灵琳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因为她已看见屋角里摆着几坛酒。 她搬来一坛,拍碎了封泥。 酒很香。丁灵琳嗅到了酒香,心里却忽然一阵刺痛,这本是她的喜酒,现在呢? 酒虽香,她又怎么能忍心喝下去。 她想起了郭定,想起了叶开,想起了为叶开去打酒的韩贞。 ——她当然还不知道韩贞并没有死。 她只知道,若不是她刺了叶开那一刀,韩贞就不会死,她也知道,若不是魔教的邪法,她死也不会刺叶开那一刀。 “魔教……”她忍不住问道:“像你这种人,怎么会人魔教的?” 葛病沉默着,终于长长叹息了一声,苦笑道:“就因为我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人魔教。” “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 “是。” “我想不通。”丁灵琳也只有苦笑:“我实在想不通。” 葛病道:“这也许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灵琳道:“可是我知道你绝不是他们那种狠毒的小人。” 葛病又沉默了很久,才慢慢道:“我学医,本是为了救我自己,因为我发现世上的名医们,十个中有九个是蠢才。” 丁灵琳道:“我知道。” 葛病道:“可是到了后来,我学医已不是为了救自己,也不是为了救人。” 丁灵琳道:“你是为了什么?” 葛病道:“到后来我学医,只因为我已经完全入了魔。” 无论做什么事,若是太沉迷,都会入魔的。 “所以你就入魔教?” 葛病道:“魔教中虽然有很多可怕的杀人邪术,却也有很多神奇的救命秘方,譬如说,他们的摄魂大法,若是用得很正确,在疗伤治病时,往往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疗效。”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无论什么事都是这样子的。 “你若是用得正确,砒霜也是救命的良药。” “可是他们的摄魂大法,对治病又有什么用?” 丁灵琳还是不懂。 葛病道:“医者意也,这句话你懂不懂?” “不懂。” “这就是说,一个人自己的意志力是否坚强,往往可以决定他的生死。” 他这种解释不但深奥,而且新鲜,他也知道丁灵琳一定还是听不懂的。 所以他又解释:“这也就是说,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丁灵琳终于懂了,因为她忽然想起了个很好的例子,她想起了郭定,若不是她激发了郭定求生的意志,用不着等魔教的人下手,他就早已死了。 她的心又在刺痛,忍不住捧起了酒坛子,喝了一大口。 葛病忽然道:“让我也喝一口。” 丁灵琳道:“你的伤这么重,还能喝酒?” 葛病笑了笑,道:“既然喝不喝都是一样,为什么不喝?” 丁灵琳的心在往下沉。 “为什么喝不喝都是一样的?你刚才吃的药难道没有效?” 葛病没有回答,也不必回答。 丁灵琳忽然发现他苍白的脸,已变得通红滚热,就像是有火焰燃烧着一样。 刚才那瓶药,显然并不能救他的命,只不过暂时提住了他一口气而已。 看着他越来越可怕的脸色,丁灵琳的眼泪又急得流了下来:“你……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很好。”葛病闭上眼睛:“我说过,我已是个老人,已没有什么可怕的。” 他并不怕死,一点也不怕。 丁灵琳忽然明白,刚才他担心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她。 这想法也像一根针刺入了她的心。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报答这种恩惠和感葛病忽又笑了笑,道: “我也说过,我对医道已入了魔,所以我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因为我对任何人都不关心。” 可是他对丁灵琳却是关心的。 她知道,她看得出,但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无论如何,他已是个老人,他们之间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当然不会有她连想都不敢想的那种感情。 他关心她,也许只不过像父亲对儿女的那种关心一样。 可是葛病已睁开眼睛,正在凝视着她。 他的脸更红,眼晴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着,这种火焰已使得他失去了平时的冷漠与镇定。 他已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智。 丁灵琳竟不由自主避开了他的目光,竞不敢再去看他。 葛病忽然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我已是个老头子,我们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了,否则……” 否则怎么样?他没有说下去,也不必再问下去。 丁灵琳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已明白了他的感情。 老人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去爱别人的权利。 老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是有感情的,有时他们的情感甚至比年轻人更真挚,更深刻,因为他们已了解这种感情的可贵,因为他们对这种感情已有患得患失之心,还没有得到时,已唯恐它会失去。 可是葛病毕竟不是平凡的人,毕竟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所以他只叹息了一声,淡淡道:“不管怎么样,你都不必为我担心,我刚才还说过,我既然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的死活跟别人根本完全没有关系。” ——可是跟我有关系——丁灵琳心里被刺得更深。 若不是为她,他根本不会死: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么会跟她没有关系,她怎么能看着他死?可是她又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呢? ——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这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的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阖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死时的样子。” 葛病的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决心会改变一样的。 “我不走!”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么?” 丁灵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为我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她真的又下了决心。 在这一瞬间,她已忘记了郭定,忘了叶开,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这一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绝不能就这么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一只猪,一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一切的。别人欺负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一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的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的人,因为她有一颗绝对善良的心。 “你要嫁给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不是个十分清楚的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