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
   —古龙
第二章 怒 箭

  小方道:“对。”
  卫天鹏道:“卜大公子挥手千金,视钱财如粪土,若不是因为常常有这种外快,哪里来的那么多黄金让他挥手散去?”
  小方道:“对。”他想了想,忽然又道:“只有一点不大对。”
  卫天鹏道:“哪一点?”
  小方道:“三十万两黄金究竟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多金子,我只知道就算有人把这三十万两黄金送给我,我也绝对搬不走。”
  他笑了笑,又道:“你认为这位卜大公于一个人就能把三十万两黄金搬走叶
  卫天鹏冷冷道:“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
  卜鹰忽然说道:“我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卫天鹏的瞳孔又开始收缩。
  卜鹰道:“我的开销一向很大,这点金子我正好用得着。”
  卫天鹏说道:“是三十万两,不是一点。”
  卜鹰居然也承认,道:“的确不是一点。”
  卫天鹏道:“所以这批黄金无论落在谁手里,要把它藏起来都很难。”
  卜鹰道:“的确很难。”
  卫天鹏道:“既然没法子藏起来,就绝对没法子运走。”
  劫案发生的第三天早上,这地区已侦骑密布,就算是要运三百两黄金出去都不容易。
  卫天鹏盯着卜鹰,冷冷道:“所以我看你还是把它交出来的好。”
  卜鹰忽然用帽子盖住了脸,不理会他了。
  小方却忍不住问:“你怎能知道这批黄金在他手里?”
  卫天鹏道:“护送这批黄金的人是铁翼。”
  小方道:“铁胆神枪铁翼?”
  卫天鹏点点头,又问道:“江湖中能杀他的人有几个?”
  小方道:“不多。”
  “卫天鹏道:“你知不知道黄金失劫,铁翼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都已惨死?”
  小方道:“不知道。”
  卫天鹏道:“这位卜大公子怎么会知道的?”
  小方不说话了。
  卫天鹏一只手握弓,另一只手已握住了他腰畔的刀柄。
  他的刀还未出鞘,可是他的瞳孔中已经露出了比刀锋更可怕的杀机。
  小方实在很想把卜鹰脸上盖着的帽子掀起来,让他看看这双眼睛。
  卫天鹏一刀出手,连鬼都能斩,何况是一个脸上盖着顶帽子的人。
  何况他壶中还有箭;比雷霆更威,比闪电更快的怒箭。
  帽子还在脸上,刀仍在鞘。
  忽然间,沙丘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当然听不懂这六个字的意思,可是他能听得出呼声充满了恐惧,一种可以将人的魂魄都撕裂的恐惧。
  他听到这声惨叫时,卫天鹏已箭一般窜了出去,转过了沙丘。
  他本来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但是他一向很好奇,“好奇”也是有限几样能激动人心的力量之一,也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潜力。
  他居然也跳了起来,跟着卜鹰转过沙丘。
  一转沙丘,他就看到了一幕他这一生永远都忘不了的景象。
  如果不是他的胃已经空了,他很可能会呕吐。
  马在狂奔,人已倒下。
  卫天鹏的旋风三十六把快刀,已倒下三十四个,倒在血泊中。
  他们的刀还未出鞘。
  他们都是江湖中极有名的快刀手,可是他们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
  他们看来竟不像死在别人手里的,而是死在一只猫的爪下,因为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有三条仿佛是猫爪抓出来的血痕。
  一个装束奇异的藏人,一张久已被风霜侵蚀得如同败革般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正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向天惨呼。
  “石米,柯拉柯罗!”
  苏玛今年五十一岁,从三十四岁就已开始做汉人的向导,除了他的族兄马鲁外,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大沙漠。
  无情的沙漠,就像是一个荒唐的噩梦,有时虽然也会出现些美丽的幻景和令人疯狂的海市蜃楼,但是最后的终结还是死。
  对他来说,死已经不能算是件可怕的事,他已见过无数死人白骨。
  从来也没有看过他如此恐惧,他怕得全身都在抽筋。
  恐惧也是种会传染的疾病,就像是瘟疫,看见别人害怕,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
  何况名震江湖的旋风三十六刀,竟在片刻间几乎全都惨死,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冰冷,冷汗已经从鼻尖冒了出来。
  他跳起来的时候,卜鹰还躺着,脸上还盖着顶帽子,等他转过沙丘时,卜鹰已经在这里了。
  卜鹰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卜鹰身上每根血管里流着的好象都不是血,是冰水。
  但是小方却听见他嘴里也在哺哺低语,说的也是那魔咒般的六个字。
  “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立刻问:“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卜鹰道:“我懂。”
  小方道:“你能不能告诉我?”
  卜鹰道:“能。”
  小方道:“石米的意思,是不是用石头做成的米?”
  卜鹰道:“不是,石头不是米,石头不能做米,石头不能吃,石头如果能吃,世上就不会饿死人了。”
  小方道:“可是我听见他刚才说的明明是‘石米’,你刚才也说过。”
  卜鹰道:“那是藏语。”
  小方道:“在藏语里石米是什么?”
  卜鹰道:“是猫。”
  小方道:“猫?”
  卜鹰道:“猫!”
  猫是种很柔顺、很常见的动物,连六七岁的小姑娘,都敢把猫抱在怀里。
  猫吃鱼。
  人也吃鱼,吃得比猫还多。
  猫吃老鼠。
  可是有很多人都怕老鼠,却很少有人怕猫。
  小方道:“猫有什么可怕?连鱼都不怕猫,鱼怕是人,抓鱼的人。”
  卜鹰道:“对。”
  小方道:“只有老鼠才怕猫。”
  卜鹰道:“错。”
  他秃鹰般的锐眼里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仿佛在跳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妖异而邪恶的地方。
  小方仿佛也被他这种神情所迷惑,竟没有再问下去。
  卫天鹏还在想法子使苏玛恢复平静,让他说出刚才的经过,但是就连藏人最喜爱的青裸酒,都无法使他平静下来。
  过了很久,卜鹰才慢慢地接着道:“故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
  小方道,“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
  卜鹰点头,道:“我说的这种妖魔就是猫,虽然它身子已炼成人形,它的头还是猫。”
  小方道:“柯拉柯罗是什么?”
  卜鹰说道:“是强盗,一种最凶恶的强盗,不但要劫人的钱财,还要吃人的血肉。”
  他接着道:“他们大部分都是藏边深山中的‘果尔洛人’,他们的生活和语言都跟别人不同,而且凶悍野蛮,比哈萨克人更残酷。”
  最后他又补充道:“果尔洛在梵文中还另外有种意思。”
  小方道:“什么意思?”
  卜鹰道:“怪头。”
  小方叹了口,道:“猫头人身的妖魔,残酷野蛮的怪头强盗。”
  他看看苏玛:“难怪这个人怕得这么厉害,现在连我都有点害怕了。”
  卫天鹏忽然拉起苏玛一只不停在抽筋的手,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扳开。
  他手里紧紧握着一面小旗,上面绣着的赫然正是一个猫首人身的妖魔。
  苏玛又跪下来,五体投地,向这面旗膜拜,嘴里念念有词,每一句话中都有同样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现在,小方总算已明白这六个字的意思——猫盗!
  现在苏玛总算镇静下来,说出了他刚才亲眼看见的事。
  这三十四名旋风快刀手,就是死在“猫盗”手里的。
  他们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他们的身于是人,头是猫,额上长着猫耳般的角。
  他们真的有种妖异而邪恶的魔力,所以久经训练的快刀手们,还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在他们手里。
  他们留下苏玛这条命,只因为他们要他传告一句话给卫天鹏。
  ——杀人劫金的都是他们,无论谁再追查这件事,必死无疑,死了后还要将他的魂魄拘在圣母之水山根下的冰雪地狱里,受万年寒风刺骨之苦,永世不得超生。
  天色已渐渐暗了,天地间仿佛忽然充满了一种邪恶肃杀的寒意。
  小方很想找点青稞酒喝。
  旋风快刀手的身上,就算没有酒,至少总带着水,现在对他们已没有用。
  可是猫盗不但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连他们的羊皮水袋都已被劫走。
  卫天鹏静静地听苏玛说完,忽然转过身,盯着卜鹰道:“你相信他说的话?”
  卜鹰道:“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谎。”
  卫天鹏冷笑,道“你相信世上真有那种猫头人身的怪物?”
  卜鹰道:“你不信?”
  小方忽然说道:“我也不信,可是我相信那三十万两黄金,一定是被猫盗劫走的。”
  卫天鹏说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一个形式像猫头的面具,就可以自称为猫盗。”
  小方道:“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杀死你三十四个旋风快刀手?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死铁胆神枪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
  卫天鹏不说话了。
  就算这群猫盗不是妖魔,是人,一定也是些极可怕人。
  他们不但行踪飘忽,而且一定是有种诡秘而邪异的武功。
  卜鹰忽然道:“我只相信一点。”
  小方道:“哪一点?”
  卜鹰道:“如果他们要杀一个人,绝不是件困难的事。”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道:“还有一点你也应该明白。”
  卫天鹏道:“你说。”
  卜鹰道:“如果我是猫盗,现在你就已是个死人。”
  卫天鹏走了。
  正在临走前的那片刻间,小方本来以为他会出手的。
  他已经握住了他的刀,每一个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他的刀法,绝对可以名列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前十位,他的斩鬼刀,锋利沉重,而且特别加长,他的人,也远比卜鹰高大雄壮。
  卜鹰却很纤弱,除了那双秃鹰般的锐眼外,其他的部分看来都很纤弱,尤其是他的一双手,更纤弱如女子。
  几乎连小方都不信他能接得住名震天下的怒箭神弓斩鬼刀。
  但是卫天鹏自己的想法却不同。
  所以他走了,带着他“旋风三十六刀”中仅存的两个人走了,连一句话都不再说就走了。
  卫天鹏无疑是个极谨慎的人,而且极冷酷。
  他走的时候,连看都没有再去看地上的那些尸体,他们虽然是他子弟,可是对他已没有用。
  小方却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将他们埋葬了再走?”
  卫天鹏的回答就像他做别的事一样,都令人无可非议。
  “我已经埋葬厂他们。”他说,“天葬。”
  卜鹰还没走。
  他又躺了下去,躺在沙丘后的避风处,用那件宽大的白袍将全身紧紧裹住。
  沙漠就像是个最多变的女人,热的时候可以使人燃烧,冷的时候却可以使人连血都结冰。
  一到了晚上,这片酷热如烘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其寒彻骨,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问所有的生命。没有人愿意冒这种险。
  现在天色刚刚暗下,卜鹰显然已准备留在这里度过无情的长夜。
  小方在他旁边坐下来,忽然对他笑了笑,道:“抱歉得很。”
  卜鹰道:“为什么要抱歉?”
  小方道:“因为明天早上醒来时,我一定还是活着的,你要等我死,一定还要等很久。”
  他已经找到了那只曾经想食他尸体的鹰,现在他已准备吃它的尸体。
  他叹息着道:“现在我才知道,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就会变得没什么不同了。
  卜鹰道:“平常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同。”
  小方道:“哦?”
  卜鹰道:“你平常吃不吃牛肉?”
  小方道:“吃。”
  卜鹰笑道:“你吃的牛肉,也是牛的尸体。”
  小方苦笑。
  他只能苦笑,卜鹰说的话虽然尖锐冷酷,却令人无法反驳。
  “赤大”还没有倒下去。
  它能支持到现在,因为小方将最后的一点水给了它,因为马虽然是兽,可是马的兽性却比人少,至少它不沾血腥。
  它不食尸体。
  卜鹰忽然又道:“你不但有把好剑,还有匹好马。”
  小方苦笑道:“只可惜我这个人却不能算是个好人。”
  卜鹰道:“所以别人才会叫你要命的小方。”
  小方道:“你知道?”
  现在天色已经很暗,已经看不见他的脸色,他的声音中充满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卜鹰道:“我不知道的事很少。”
  小方道:“你还知道什么?”
  卜鹰道:“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人,脾气译得要命,骨头硬得要命,有时阔得要命,有时穷得要命,有时要别人的命,有时别人也想要你的命。”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至少就有十二个人在追踪你,要你的命。”
  小方居然笑了笑,道:“只有十三个?我本来以为来的还要多些。…
   卜鹰道:“其实根本用不着十三个,只要其中的两个人来了就已足够。”
  小方道:“哪两个?”
  卜鹰道:“搜魂手和水银。”
  小方道:“水银?”
  卜鹰道:“你没有听过这个人?”
  小方道:“水银是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卜鹰道:“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知道他是个杀人的人,以杀人为生。”
  小方道:“这种人不止他一个。”
  卜鹰道:“但是他要的价钱至少比别人贵十倍,因他杀人从来没有失过手。”
  小方道:“我希望他是个女的,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如果我一定要死,能够死在一个美女手里总比较愉快些。”
  卜鹰道:“他可能是个女的,可能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也可能是个老头子,老太婆。”
  小方道:“也可能是你。”
  卜鹰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也可能是我。”
  风更冷,黑暗已笼罩大地,两个人都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互相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又过了很久,小方忽然又笑了:“我实在不该怀疑你的。”
  卜鹰道:“哦?”
  小方道:“如果是你,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人。”
  卜鹰冷冷道:“我还没有杀你,也许只因为我根本不必着急。”
  小方道:“也许。”
  卜鹰道:“所以你只要一有机会,就应该先下手杀了我。”
  小方道:“如果你不是水银呢?”
  卜鹰说道:“杀错人,总比被人杀错好。”
  小方道:“我杀过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杀错过人。”
  卜鹰道:“你杀的人都该死?”
  小方道:“绝对是。”
  卜鹰道:“可是我知道你至少杀错了一个人。”
  小方道:“谁?”
  卜鹰道:“吕天宝。”
  他又道:“你明明知道他是‘富贵神仙’的独生子,你明明知道你杀了吕天宝后,他是绝不会放过你的。你当然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肯为他卖命。”
  小方道:“我知道。”
  卜鹰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小方道:“因为他该死,该杀。”
  卜鹰道:“可是你杀了他之后,你自己也活不长了。”
  小方道:“就算我杀了他之后马上就会死,我也要杀他。
  他的声音里忽然充满愤怒:“就算我会被人千刀万剐打下十八层地狱去,我也要杀了他,非杀不可。”
  卜鹰道:“只要你认为是该杀的人,你就会去杀他,不管他是谁,都一样?”
  小方道:“就算他是天皇老子,也一样。”
  卜鹰居然也忽然叹了口气,道:“所以现在你只有等着别人来要你的命了。”
  小方道:“我一直都在等,时时刻刻都在等。”
  卜鹰沉声道:“你绝对不会等得大久的。”
  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
  小方也知道自己不会等得太久,他心里已经有了种不祥的预兆。
  水银是无孔不入的,绝不会错过一点机会。
  水银流动时绝没有一点声音。
  你只要让一点水银流入你的皮肉里,它就会把你全身的皮都剥下来。
  一个人如果叫做“水银”,当然有他的原因。
  小方也知道他绝对是个极可怕的人。
  他受的伤很不轻,伤口已溃烂,一只鹰的血肉,并没有使他的体力恢复,在他这种情况下,他好象只有等死。
  等死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卜鹰忽然又在问:“你知不知道搜魂手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
  
  
  
  
   搜魂手姓韩,叫韩章。
  他并不时常在江湖中走动,但是他的名气却很大,因为他是“富贵神仙”供养的四大高手之一,他用的独门兵刃就叫做“搜魂手”,在海内绝传已久,招式奇特毒辣,已不知搜去过多少人的魂。
  卜鹰道:“但是还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
  小方道:“什么事?”
  卜鹰道:“他另外还有个名字,他的朋友都叫他这个名字。”
  小方道:“叫他什么?”
  卜鹰道:“瞎子。”
  瞎子并不可怕。
  但是小方听见这两个字,心就沉了下去。
  瞎子看不见,瞎子要杀人时,用不着看见那个人,也一样可以杀了他。
  瞎于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在这种令人绝望的黑暗中,瞎子远比眼睛最锐利的更可怕。
  卜鹰道:“他并没有完全瞎,但是也跟瞎子差不多了,他的眼睛多年前受过伤,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这句话就像是忽然被一把快刀割断了。
  小方全身上下的寒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根竖起。
  他知道卜鹰为什么闭上了嘴,因为他也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既然不是脚步声,也不是呼吸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
  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触觉才能听见的声音。
  有人来了!
  想要他命的人来了。
  他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越来越近。
  冰冷的大地,冰冷的沙粒,冰冷的长剑。
  小方已握住了他的剑。
  他还是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
  但他已感觉到一种夺人魂魄的杀气。
  他忽然往卜鹰那边滚了出去。
  卜鹰刚才明明是躺在那里的,距离他并不远,现在却已不在了。
  但是另外一定有个人在,就在他附近,在等着要他的命。
  他不敢再动,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
  忽然间,他又听见了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
  他从十四岁时就开始闯荡江湖,就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流浪。
  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刀,挨过剑,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
  他听得出这种暗器破空的风声,一种极细小。极尖锐的暗器,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而且通常都有毒。
  他没有闪避,没有动。
  他一动就死。
  “叮”的一声,暗器已经打下来,打在他身旁的沙粒上。
  这个人算准他一定会闪避,一定会动的,所以,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退路,不论他从哪边闪避,只要一动就死。
  他没有动。
  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他也算准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
  他并没有十成把握,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
  在这问不容发的一刹那间,他也没法子多考虑。
  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用自己的判断来下注。
  这一注他下得好险,赢得好险。

 

 

第三章 瞎 子

  但是这场赌还没有完,他一定还要赌下去,他的对手绝不肯放过他的。
  这一手他虽然赢了,下一手很可能就会输,随时都可能会输,输的就是他的命。很可能他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就已把命输了出去。
  他本来就已准备要死的,可是这么样死法,他死得实在不甘心。
  他忽然开始咳嗽。
  咳嗽当然有声音,有声音就有目标,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
  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
  他的人却已窜了出去,用尽他所有的潜力窜了出去,从风声下窜了出去。
  黑暗中忽然闪起了剑光。
  在他咳嗽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剑,天下最锋利的七把剑之一。
  剑光一闪,发出了“叮”的一响,然后就是一声铁器落在地上的声音。
  这一声响过,又是一片死寂。
  小方也不再动,连呼吸都已停止,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冷汗正从鼻尖往下滴落,又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永恒般那么长久,他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
  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
  一听见这种声音,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慢慢地倒了下去。
  小方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
  人们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
  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
  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
  四周还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
  胜利和失败好象已没什么分别,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
  他的眼帘渐渐阎起,已不想再支持下去,因为生与死好象也没什么分别了。
  一一你不能死。
  ——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你就不能放弃。
  ——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
  小方骤然惊醒,跃起。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黑暗中已有了光。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也许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但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
  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这个人也没有死。
  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得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
  他手里刚拿起了一样东西。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的水袋。
  在这里,水就是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野兽般扑过去,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
  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多么可贵的生命,多么值得珍惜。
  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干裂的嘴唇已感觉到水的芬芳、生命的芬芳,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慢慢地喝下去。
  他要慢慢地享受,享受水的滋润,享受生命。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这个人的眼睛。
  一一双充满了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睛,一双垂死的眼睛。
  这个人受的伤比他更重,比他更需要这点水。没有水,这个人必将死得更侠。
  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也不是食尸鹰。
  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
  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也忘不了的。
  他将这袋水还给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在这一瞬间,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他只有这么做。
  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
  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等她揭起蒙面的黑中喝水时,小方才发现她是个女人,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
  一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独自来杀人。
  她已经喝完了羊皮袋中的水,也正偷愉地打量着小方,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
  “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她抛下空水袋,轻轻叹息,“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
  小方笑笑。
  他只有对她笑笑,然后才忍不住问:“你是瞎子,还是水银?”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
  经过水的滋润后,她本来已经很美丽的眼睛看来更明媚。
  “你也不是水银?”小方追问。
  “我只听说过这名字,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又在叹息:“其实,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你姓方,叫方伟。”
  “但是你却要杀我。”
  “我一定要来杀你,你死了,我才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水,在这种地方,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
  她看着地上的空水袋:“我一定要杀了你,他们才给我水喝,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
  她的声音里充满恐惧:“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就绝不会再给我一滴水的。”
  小方又对她笑笑。
  “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让你带回去换水喝?”
  她居然也笑了笑,笑得温柔而凄凉:“我也是个人,不是畜牲,你这么对我,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问她:“他们是谁?”
  他不必问。
  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
  卜鹰已走了。
  这个人就像是大漠中的风暴,他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更猜不出他什么会走。
  可是“赤犬”仍在。
  旭日已将升起,小方终于开口。“你不能留在这里。”他忽然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
  “为什么?”
  “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附近千里之内,都会变成烘炉,你喝下的那点水,很快就会被烤干的。”
  “我知道,留在这里,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可是……”
  小方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她默默地点了点头,默默地站起来,刚站起来,又倒下去。
  她受的伤不轻。
  小方刚才那一剑,正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
  现在她已寸步难行,连站都站不起来,怎么能回得去?
  小方忽然又道:“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
  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
  “这里好象只有你一个人。”
  “朋友并不一定是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
  他走过去,轻抚“赤大”的柔鬃:“我也见过有很多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都不是人。”
  “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她显得很惊异,“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小方笑了笑:“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他的笑容微带苦涩:“我浪迹天涯,无亲无故,只有它始终跟着我,生死与共,至死不弃,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
  她垂下了头,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间:“现在你为什么要跟它分手?要它送我回去?”
  “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
  他轻拍“赤犬”:“它是匹好马,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我让它送你回去,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她抬起头,凝视着它,又过了很久,又轻轻地问:“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你为什么不想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
  小方只对她笑笑。
  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
  她忍不住长长叹息,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你真是怪人,怪得要命。”
  “我本来就是。”
  太阳已升起。
  大地无情,又变为烘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就是死。
  小方已倒了下去。
  “赤犬”也走了,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可是它也不能违抗他,它毕竟只不过是一匹马而已。
  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小方倒在火热的沙砾上,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
  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丰都的轿马,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
  每个人身上都仿佛在闪动着黄金般的光芒,手里都拿着金色的水袋,袋中盛满了蜜汁般的甜水和美酒。
  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就一定是阴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
  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他已死得问心无愧。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六。
  小方醒来时,立刻就确定了两件事。
  他还没有死。
  他是完全赤裸的。
  赤裸裸地躺在一张铺着豹皮的软榻上。这张软榻摆在一个巨大而华丽的帐篷角落里,旁边的木几上有个金盆,盆中盛满了比黄金更珍贵的水。
  一个身材极苗条、穿着汉人装束、脸上蒙着纱巾的女人,正在用一块极柔软的丝中,蘸着金盆里的水,擦洗他的身子。
  她的手纤长柔美,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就像是收藏家在擦洗一件刚出土的古玉,从他的眉、眼、脸、唇,一直擦到的脚趾,甚至把他指甲里的尘垢都擦洗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经历于无数灾难,出生入死后,忽然发觉自己置身在这么样一一种情况下,他的感觉是惊奇,还是欢喜?
  小方的第一种感觉,却好象犯了罪。
  在沙漠中,居然有人用比黄金更珍贵的水替他洗澡,这己不仅是奢侈,简直是罪恶。
  ——这里的主人是谁?是准救了他?
  他想问。
  可是他全身仍然软弱无力,喉咙里仍然干渴欲裂,嘴里仍然苦涩,连舌头都似将裂开。
  这个陌生的蒙面女子虽然用清水擦遍了他全身,却没有给他一滴水喝。
  所以他的第二种感觉也不是惊喜,而是愤怒。
  但是他的怒气并没有发作,因为他又忽然发现这帐篷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另外还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对面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
  一个有自尊的男人,在别人的注视下,竟完全赤裸着,像婴儿般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洗擦。
  这是什么滋味,有谁能受得了?
  现在这女人居然开始在擦洗他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如果他不是太累、太渴、太饿,他的情欲很可能己经被挑引起来。
  那种情况更让人受不了。
  小方用力推开这女人的手,挣扎着坐起来,想去喝金盆里的水。
  他一定要先喝点水,喝了水才有体力,就算是有别人在这盆水中洗过臭脚,他也要喝下去。
  可惜这女人的动作远比他快得多,忽然就捧起了这盆水,吃吃地笑着,钻出了帐篷。
  小方竟没有力量追出去,也没法子追出去。他还是完全赤裸的,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还在看着他。
  现在他才看清楚这个人。
  以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以后恐怕也永远不会再见到。
  对面那个角落里,有张很宽大、很舒服的交椅,这个人就站在倚子前面,却一直没有坐下去。
  第一眼看过去,他站在那里的样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站立的姿势跟任何人都不同。
  究竟有什么不同?谁也说不出。
  他明明站在那里,却让人很难发现他的存在,因为他这个人好像已经跟他身后的椅子、头顶的帐篷、脚下的大地溶为一体:
  不管他站在什么地方,好像都可以跟那里的事物完全配合。
  第一眼看过去,他是绝对静止的,手足四肢、身体毛发、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没有动,甚至连心跳都仿佛已停止。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仿佛在动,一直不停地在动。如果你一拳打过去,不管你要打他身上什么地方,都可能立刻会受到极可怕的反击。
  他的脸上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他明明是看着你,眼睛里也绝对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看见一一样。
  他掌中有剑,一柄很狭、很长、很轻的乌鞘剑。
  他的剑仍在鞘里。
  可是你只要一眼看过去,就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剑气。他手上那柄还没有拔出鞘的剑,仿佛已经在你的眉睫咽喉间。
  小方实在不想再去多看这个人,却又偏偏忍不住要去看。这个人完全没有反应。
  他在看别人的时候,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别人去看他的时候,他也好像完全不知道。
  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别人对他的看法,他更不在乎。
  因为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
  他的剑。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手心湿了。
  只有在势难两存的生死搏杀之前,他的手心才会发湿。
  现在他只不过看了这个人几眼,这个人既没有动,对他也没有敌意,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
  难道他们天生就是对头?迟早总要有一个人死在对方手里?
  这种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他们之间并没有恩怨,更没有仇恨,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仇敌?
  奇怪的是,小方心里却似乎已有了种不祥的预兆,仿佛已看见他们之间有个人倒了下去,倒在对方的剑下,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他看不见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
  银铃般的笑声又响起。
  那个蒙面的女人又从帐篷外钻了进来,手里还捧着那个金盆。
  她的笑声清悦甜美,不但显出她自己的欢悦,也可以令别人愉快。
  小方却十分不愉快。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笑得如此愉快。
  他忍不住问:“你能不能给我喝点水?”
  “不能。”她带着笑摇头,“这盆水已经脏了,不能喝。”
  “脏水也是水,只要是水,就能够解渴。”
  “我还是不能给你喝。”
  “为什么?”
  “因为这盆水本来就不是给你喝的。”
  她还在笑:“你应该知道在沙漠里水有多么珍贵,这是我的水,我为什么要给你喝?”
  “你宁可用盆水替我洗澡,却不肯给我喝?”
  “那完全是两回事。”
  为什么是两回事?小方完全不懂,她说的话实在让人很难听得懂。
  幸好她已经在解释。
  “替你洗澡,是我的享受。”
  “你的享受?什么享受?”小方更不懂。
  “你是个身材很好的年青男人,从头到脚都发育得很好,替你洗澡,我觉得很愉快,如果让你喝下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笑得更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小方也想对她笑笑,却笑不出。
  现在他虽然已经听懂了她的话,却不懂她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
  这简直不像人话。
  她自己却好像觉得很有理:“这是我的水,随便我怎么用它,都跟你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喝水,就得自己去想法子。”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弯弯地眯了起来,像一钩新月,又像是个鱼钩,只不过无论谁都能看得出她想钓的不是鱼,而是人。
  “如果你想不出法子来,我们可以指点你一条明路。”
  这是句人话。
  小方立刻问:“我用什么法子才能找到水,到哪里去找?”
  她忽然伸出一只柔白的手,向小方背后指了指:“你只要回过头就知道了。”
  小方回过了头。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已经有个人从后面走人了帐篷。
  平时就算是有只猫潜了进来,也一定早已被他发觉,可是现在他太累、太渴、太想喝水,只等到他回过头,才看见这个人。
  他看见的是卫天鹏。
  卫天鹏身材高大,态度严肃,气势沉猛,十分讲究衣着,脸上终年难得露出笑容,一双棱棱有威的眼睛里,充满了百折不回的决心。
  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让别人保持对他的尊敬。
  他做的事通常也都值得别人尊敬。
  今年他五十三岁。二十一岁时,他就已经是关中最大一家镖局的总镖头,这三十年来,始终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太大的挫折。
  直到昨天他才遇到。
  黄金失劫,他也有责任,他的亲信弟子,几乎全都忽然惨死。
  但是现在他看来仍然同样威严尊贵,那种可怕的打击竟未能让他有丝毫改变。
  小方用软榻上的豹皮围住了腰,才抬起头面对卫天鹏。
  “想不到是你救了我。”
  “我没有救你。”卫天鹏道:“谁也救不了你,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
  他说话一向简短直接:“你杀了富贵神仙的独生儿子,本来一定是要为他偿命的。,,
  “现在呢?”
  “现在你应该已经死在沙漠中,死在她的手里。”
  他所说的“她”,竟是那个蒙面的女人。
  卫大鹏忽然又问:“你知道她是什么人?”
  “我知道。”小方居然笑了笑:“她一定认为我己认不出她了,因为今天早上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快要死了的可怜女人,被人逼着去杀我,反而中了我一剑,水袋里只剩下两口水。”
  他叹了口气:“因为她已知道未必能杀得死我,所以早就留好退路,水袋里的水当然不能带得大多,免得被我抢走,样子一定要装得十分可怜,才能打动我。”
  她一直在听,一直在笑,笑得当然比刚才更愉快:“那时你就不该相信我的,只可惜你的心太软了。”
  卫天鹏忽又开口:“可是她的心却绝不软,‘水银,杀人时,心绝不会软,手也绝不会软。”
  这女人就是水银,无孔不入的水银!
  小方居然好象并不觉得意外。
  卫天鹏又问:“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杀你?”
  小方摇头。
  卫天鹏道:“因为吕天宝已经死了,那三十万两黄金却仍在。”
  “吕天宝跟那批黄金有什么关系?”
  “只有一点关系。”卫天鹏道:“那批黄金也是‘富贵神仙’吕三爷的。”
  水银道:“无论准死了之后,都只不过是个死人而已,在吕三爷眼中看来,一个死人当然比不上三十万两黄金。”她吃吃地笑着:“否则他怎么会发财?”
  卫天鹏道:“所以你只要能帮我找出那三十万两黄金的下落,我保证他绝不会再找你复仇。”
  小方道:“听起来这倒是个很好的交易。”
  水银道:“本来就是的。”
  小方道:“你们一直怀疑黄金是被卜鹰劫走的,我正好认得他,正好去替你们调查这件事。”
  水银笑道:“你实在不笨。”
  卫天鹏道:“只要你肯答应,不管你需要什么,我们都可以供给你。”
  小方道:“我怎么知道卜鹰的人到哪里去了?”
  卫天鹏道:“我们可帮你找到他。”
  小方沉吟着,缓缓道:“卜鹰并没有把我当作朋友。替保镖的人去抓强盗,也不能算丢人。”
  卫天鹏道:“不错。”
  小方道:“我若不答应,你们就算不杀我,我也会被活活地渴死。”
  水银叹了口气,道:“那种滋味可真的不好受。”
  小方道:“所以我好像非答应你们不可了。”
  水银柔声道:“恢确实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
  小方也叹了口气,道:“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
  水银道:“所以你已经答应了。”
  小方道:“还没有。”
  水银道:“你还在考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