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见到有人为了自己的非理性态度激烈辩护,那就可以肯定,对于这个人来说,这种辩护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
她情绪如此强烈,但她不仅不会因为这种情绪而感到无能为力,反而会觉得在这种处境下应该积极做些什么;她不仅不会承认自己的懦弱,反而为自己的高标准而感到自豪;她不仅不会认为自己的这种态度是由非理性因素引起,反而会觉得自己又理性、又合理;她不仅看不到这种改变自己的挑战,反而会坚决地将自己的责任转移给外部环境,并借此逃避面对她自己的内心动机。当然,她最终会为这些暂时的逃避付出沉重的代价,然后永远也无法摆脱内心的忧虑。可她全然意识不到,事实上,她也根本不想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其内心深处,她始终抱有这样一种幻想,以为可以在不改变自己态度的情况下得到改变态度后带来的益处。
不管怎样,我们在讨论什么是爱、什么不是爱的时候,必须认真谨慎,切不可矫枉过正。虽然爱不能容忍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而利用对方,但这并不意味着爱完完全全是无私和奉献的。如果只有自己爱,而不需要对方付出任何情感,那也不能被称为爱。任何表现出这种想法的人,流露出的恰恰是自己不愿意付出爱,而不代表他们对爱有多么成熟的看法或信念。我们当然希望从自己所爱的人那里得到某些回报,例如满足、忠诚或帮助等,如果有需要,我们甚至会希望得到某些牺牲和奉献。一般来说,能表现出这些渴望,并为此而努力,正是心理健全的标志。爱和对爱的病态需要这两者间的差异在于:在真正的爱中,最首要的是感觉到爱;而在病态的爱中,最首要的是寻求安全感,对爱的错觉只不过排在次要位置。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各种不同的过渡状态。
如果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爱,是为了获得用于对抗焦虑的安全感,那么在他的自觉意识中,这些问题往往就会搅在一起。因为他根本无法意识到自己充满了焦虑,也无法意识到自己不顾一切想抓住任何一种爱只是为了获得安全感。他所能够感觉到的只是,他爱或者信任这个人,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然而,这种他自认为发自内心的爱,很有可能只是对某种仁慈的感激,或只不过是由某人或某种场景所引发的希望和温情。那个有意无意激起他心中种种期待的人,不知不觉间被他赋予了某种重要性,而他对那个人的感情也就表现为爱的错觉。这些期待可能仅仅来源于某些简单的原因,例如,一位大人物亲切和蔼地款待了他,或是一个独立坚强的人对他非常友善。另一方面,这些期待也有可能由高涨的色欲或性欲激发,而这种高涨的色欲或性欲实际上与爱无关。最后,这些期待还有可能会在某些既存关系里不断膨胀,只要这些关系里暗含着给予和帮助,例如与家庭、朋友、医生等的关系。这些关系大多打着爱的幌子,以一种不能离开对方的主观想法维系着。实际上,这种爱只不过是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紧抓住对方不放。一旦自己的愿望不再能得到满足,这种感情就随时可能发生巨大的转变。这不是真正的爱情。正常人爱情观中的一个基本要素——爱的可靠性和坚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存在。
这种情感上的依赖,其结构往往十分复杂。在一个人完全依赖于另一个人的关系中,怨恨总是会不可避免地大量堆积。依赖他人的人会怨恨自己遭受“奴役”,怨恨自己不得不顺从于别人,但出于害怕失去对方的恐惧,自己又不得不继续顺从下去。他并不知道正是自己的焦虑导致了这一情况,还单纯地认为这种奴役是别人强加给他的。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怨恨必须受到压抑,因为这种人迫切想要他人的爱,可这种压抑反过来又会引发新的焦虑,随之又产生了新的对安全感的需求,继而再次强化依赖于他人的冲动。因此,某些神经症患者会由情感上的依赖产生非常现实而又强烈的恐惧,担心自己的生活有朝一日会被这种依赖所摧毁。这种恐惧变得越来越严重时,他们可能会通过不让自己依赖于任何人的方法来达到保护自己、对抗情感上依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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