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爱上钩(第一章)
  第一节
  我把筷子插进清蒸鱼白白嫩嫩的肚皮里,一股清油流出,我发了一阵呆,突然醍醐灌顶般醒悟,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一刻我对爱有了个比喻:爱就像鱼,只有钓着清煮了,才知道鲜不鲜,是带给你营养还是让你拉肚子。
  这整个过程和阿基米德在澡盆里发呆,突然有了某个发现,欣喜若狂地上街裸奔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别。之所以这么说,因为虽然我的这个比喻对人类文明的进程毫无影响,不可与阿基米德的理论发现相提并论,但你不能否认这对于个人来说同样是一个发明和发现的过程。这是我上初二的某一天。
  大凡先知先觉的人必然在理论上有所建树或有警语留传后世。我在别人还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候便对爱有了这么一个比喻,因此我无疑是属于对爱有先知先觉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我刚上幼儿园时就懂得并且很乐于拉女孩手回家,而当时和我同班的小男孩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和冲动。
  但理论上的建树并没有对我的实际行动产生什么影响。在实干家和理论者之间,理论是超前、虚无的,而实干往往更容易得到实惠。我的整个中学时代所有的先知先觉都表现在不停变幻的单相思中。倒是那些后知后觉者后来居上,没有理论的包袱,仗着胆大,甩开胳膊一阵乱搞,然后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耳语几句,于是我知道他们又吃腥了。
  在我的中学时代早恋还是件很时髦的事,虽不像熊猫那么少,但起码也像二级保护动物那么少。那些赶时髦的无非是两种人,一种是特别聪明的,一种是特别叛逆的。特别聪明的可以做到读书恋爱两不误,特别叛逆的可以完全不管读书专心恋爱。像我这种既不聪明又不叛逆偏偏性觉醒又较早的人在那段时间里的两难处境是可想而知的了。尤其在高中时代,正当青春发育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对异性的渴求也呈愈演愈烈之势。但就是为了一定要上大学的不可动摇的目标,硬生生地把自己青春期勃勃的性要求给压了下去。这种惨烈的自虐行为并没将成绩提高多少,倒是每天昏天黑地,青春的冲动化成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力气。因此我认为聪明与不聪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聪明的人得到自己想要的不必放弃自己喜欢的,反之就是不聪明的。不聪明的人总是做这种伤敌五千自损一万的傻事。

  第二节
  我是1989年9月上的大学。当时正下着雨,雨中学校因为冷清而像个寂寞美女。从刚跨进校门起,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竟会从脚底一直升到头顶,以至我的头顶有种麻麻的痒,最后这种自由感居然强烈到让我甚至有点咬牙切齿地想,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拦我的需求了。
  这就是解放。我认为解放不仅是一种感觉,具体到肉体上就是一种麻麻的痒。
  我是宿舍里最后一个报到的。到宿舍时里面只有一人。我不明白这人何以看上去这么苦闷,歪在床边,直钩钩的眼睛透过镜片好像很深邃。他面无表情地用让人不轻易察觉的点头表示对我的问候,仿佛很深沉。我不得以也报之以同样幅度的点头外加一个不轻易察觉的笑容表示对他的问候。通过这种地下党接头式的见面,我判断他肯定不能体会我这种解放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失去了童贞所以无所谓解放,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这么解放他那么苦闷。我从贴在他床上的标签知道他叫宫沉,倒也名副其实。
  宿舍的人陆陆续续回来。除了一个身上颇有白肉的咋咋呼呼很见高兴外,其余几人也不见得比宫沉高兴多少。我想会不会除了那个白肉其他几个也都没了童贞。我暗暗地恨起了自己,这么大的失贞面我竟然是剩下的少数。后来我才知道我以高兴与否来判定一个人是否失去童贞的评判标准实在是太过偏颇,我们宿舍惟一没有童贞的就是那个白肉。在他十七岁的那年弹起了吉他,引得隔壁一个二十几岁的女郎坐到他身边听了两次,于是他糊里糊涂地就献出了他的童贞。此人我们后来称之为" 破破".

  第三节
  我哼着小曲高兴地整理着自己的小床。当我在做某件事而又赶上高兴时,我喜欢哼一些小曲。
  这时进来一个十分瘦小的男人,操着一口和我成长地的乡音杂交的普通话问道:" 哪位是唐酽?" 我挺身而出,小个男人一个大跨步向前,紧握着我的手,非常热情地叽里哇啦讲了一通我听不懂的成长地的方言。我这人没有打断人说话的习惯,待他极为高兴地等着我回应时,我很礼貌地告诉他我听不懂他的方言。他笑容僵住好像要晕过去。我赶忙解释我的复杂身份:我父亲是一个地方人,我母亲是另一地方人,我的父母亲在他的家乡工作所以我在那读书,他的家乡是我的成长地,我喜欢他的家乡。为了体现我并不厚此薄彼我又强调了一下这三个地方的方言我都听不懂。他似懂非懂但总算有点缓过劲来,于是他用杂交普通话非常简明地表达了对我的欢迎,为了不失面子又非常大方地表示仍然希望我加入同乡会。
  我有点感动,觉得人还是要有个组织依靠的好,何况组织在我屁股还没坐热时就找上门来,于是我欣然应允。
  那人前脚刚走,又进来一个不算十分瘦小,但仍然比较瘦小的男人,操着一口和我籍贯地乡音杂交的普通话找上了我。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我不得不改变自以为绅士的习惯打断那我听不懂的乡音,非常内疚地向他表示我听不懂他的方言,并在他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又把我的复杂身份复述了一遍。那人愕愕地看着我,还是有种乡音不被理解的尴尬,于是也用杂交普通话简明扼要地表达了对我的欢迎,同时为使自己不辱使命也仍然大方地邀请我加入同乡会。我一点也没踌躇,我想组织多了路好走,于是我首先对他对我的欢迎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同时诚恳地表示我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那人走后我心里暗暗有些得意,到学校没一会功夫就和两个组织发生了关系,而且一点用不着担心以后组织会清算我的不忠。因为组织并不要我坦白什么,也没要我宣誓效忠,比如参加了A组织就不能参加B组织。我想我是AB组织惟一的交集,两组织可能从来也没碰到过这种问题,我对他们来说也许算是新情况新问题。事实上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在我自以为靠上了两座大山的同时我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向两个组织缴纳两份的费用是免不了的,开展活动时两份的打杂是逃不掉的。而且像我这种小脚色实在是可有可无,组织里的领导似乎更希望多发展一些女生,尤其是漂亮女生。那些漂亮女生甚至可以是三四个组织的交集。

  第四节
  班上男女生比例大约2比1左右。我极为认真地把班上每个女生从脸蛋到身材到气质研判了一番,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总体都还过得去,但也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不过审美这种东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班上不少男生见到这些女生明显带着喜悦,很有种好战者大战来临前的兴奋并伴着美国黑人在爵士鼓点下的好动。但在我看来他们若要追这些女生已经失败了一半,因为成功总是属于那些不动声色的人。
  在摒弃了个人的所有偏见和喜好,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我们宿舍一致认为,相对而言菲菲算是这些女孩中最动人的了。
  事实上我和菲菲不管怎么说还是有点缘分的,因为开学的第一堂课我就和菲菲坐到了一起。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为了既可听课又可观赏窗外的风景,我占了一个教室中间的靠窗位置,由于内急我又离开了这个位置,等到回来,菲菲已坐在我的位置上了。我只好和菲菲同桌,不过我也愿意和她一起坐。
  仔细想起来我已经有三年没和女生同桌了,最近的一次是在初三。那时处在发育的边缘,对女生既爱却偏要装做不屑。于是我就通过画三八线制造事端的方式来达到我既可和女生吵嘴说话又有效地维护了自己气节的目的。一次上政治课当我非常仔细地丈量完课桌的宽度,郑重地在课桌中间画下了表面上神圣不可侵犯其实很希望被侵犯的三八线后,我发现班主任在走廊上透过窗户诡秘地看着我,结果当然是下课后我被叫到了教研室。
  班主任问:" 知道你做错了什么?"
  我说:" 知道。"
  " 知道了为什么要做?"
  " 想和她划清界线。"
  " 你们是敌我矛盾吗?"
  " 不是。"
  " 不是为什么要划?"
  " 不知道为什么。"
  " 这节课上教的都会吗?"
  " 都会。""为什么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掘墓人?"
  我非常迷惘地摇了摇头。我觉得这种行径不可取,好端端地把人打倒就行了,还要赶尽杀绝挖人家的墓干什么?
  " 记得当时我对你们说过什么吗?"
  " 老师说话太多是哪一句?"
  " 有关对付你们的办法。"
  " 不记得。"
  " 我说过对付你们洋办法没有土办法倒是有的。"
  这下我打了个哆嗦。我想土办法就意味着更野蛮。班主任显然对我的反应感到满意,他把脖子转了个来回,然后从容不迫地从抽屉中拿出饼干让我站着看他吃到打饱嗝。其时正当午饭时间,从此我把" 饥肠辘辘看吃饼" 与"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并列为人生之最惨。

  第五节
  我和菲菲坐在一起的这堂课上的是《大学语文》。而《大学语文》中的开篇就是《诗经》中的男欢女爱。一个中年男教师走了进来。他头已半秃,面如阳光没有折射到那面的缺月。他扫视了全班,然后把目光停留在我们这对全班惟一的男女同桌上。我感到他的目光有些惊异。我想他可能认为我很厉害,刚报到没几天就和菲菲好上了,但我知道自己并不厉害,不过是碰巧而已。
  他开始谈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爱情作为人生的一部分更是如此。他时不时地用暧昧的目光注视着我和菲菲,我被他的目光搞得有点心烦意乱,我觉得要是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教师这么看我是很乐意接受的。但他显然不是。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想他的脸色这么阴暗会不会昨晚和师母吵架没睡好?他谈到爱情不如意时这么有感触会不会他的婚姻不幸福?我甚至想到会不会他吃我的醋了?
  老师开始朗读《氓》这篇古诗,朗诵期间还是不停看我和菲菲。当读到"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时他加重了语气,仿佛这句是全诗的高潮。但他很快又感到仅仅靠加重语气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思想,于是索性放下书本,先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菲菲一眼,接着又很轻蔑地瞟了我一眼,然后解释说:" 这句讲的是男的要从爱里解脱出来是很容易的,而女孩子身陷情网要解脱就难了。所以女同学在恋爱上千万要慎重!" 我偷偷地看了一眼菲菲,我发现她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饶有兴致又若有所思地朝着老师点头。一时间我觉得菲菲很成熟,有种成熟女人的神秘与矜持,特别是我的眼睛碰到菲菲的胸脯时,我觉得她真是熟透了。

 

 

  第六节
  同乡会开始组织活动了。一式两份的篝火晚会还好时间不同,要不我真是分身无术。晚会是在学校后面江边的沙滩上。几十个人围着一个大篝火,每个人的脸都被火映得好像喝醉了酒。新生是免不了一人一个节目的。轮到我时我清唱了一首极为狂放的《你是我胸口永远的痛》,我唱得声嘶力竭每到高处险些要背过气去。但卖力并不讨好,好像没有一个女同乡因此而陶醉。待到组织里的一些头面人物上场时,他们无一例外地都背着把吉他,只见他们轻抚琴弦,像说好似的尽拣些诸如《在水一方》、《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等等情意绵绵的歌来唱。我不得不承认他们很会煽情造势。远处青山默立,近处江水舒缓,沙白如雪。吉他悠悠,他们典雅如情圣。很明显我的狂吼与他们形成巨大的反差,我就像一匹着急的野狼。待看到那些女同乡,特别是稍有姿色者红扑扑的脸闪着激动的光,甚至看他们的眼神都有些迷乱时我懊恼得不得了。
  吸取了这次晚会的教训在参加另一个同乡会时我学乖了。我唱了一首绵得乱七八糟的《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心》。当我自以为是地唱完,我发现掌声并不比火里劈里啪啦的裂木声紧凑多少。等到组织里的那些老手上场,他们又是清一色的吉他,而且好像和我作对似的一改那个同乡会婉约派作风,把吉他敲得咚咚乱响,唱的全是粗暴狂野,铁马冰河。而且他们唱得和周围的环境好像也很般配,嘶哑的嗓音在空旷中回荡,连平缓的江水也在吉他的敲击下变得大浪淘沙起来。很显然和他们相比我显得阳刚极为不足。待看到那些女同乡非常崇拜地看着他们时我心情坏透了。我终于明白我所有的失败就在于没有一把吉他,没有吉他的清唱简直就像一个没有脸蛋没有身材还没有情调的女人。
  为了泡妞,我咬咬牙拿出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了把吉他,并交了培训费,然后开始疯狂地练习。一个月后我已经基本上可以在落日时分对着满天的红霞在宿舍的走廊上弹唱了,那一刻我真有庖丁杀完牛后的志得意满。

  第七节
  总有些事会把我和菲菲扯到一起。一场大风从我们宿舍的楼上吹下来几条女式内裤,有一条比较精致纤细的挂在我们窗外的晾衣绳上,其余几条继续向下飞舞。菲菲就住在我的楼上,我想这条漂亮的内裤会不会是她的?我把裤子拿进来放在宿舍中间的桌子上,我们宿舍八人一起坐在床沿对着这条内裤发呆,破破明显有点喘着粗气。
  这条内裤确实很容易让人意淫,因为它不仅做工精巧有花边而且还有些透明。我们开始面红耳赤甚至赌咒发誓这条内裤有可能是楼上哪个女生的。我的直觉真准,过了一会儿菲菲有点不好意思地出现在宿舍的门口。
  宿舍七人的眼睛一起朝我射来。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是让我把内裤给菲菲拿去。他们让我拿去的原因我想一是因为我猜得准,尽管破破和我是同一观点,但我和菲菲不管怎么说还有一课情,再说内裤也是我从晾衣绳上拿进来的,而且我也觉得我有拿过去的义务。
  我把内裤用两个指头轻巧巧地拈起向菲菲走去,在几步路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两个指头夹得真不是地方,我竟然夹的也就是说如果这条内裤菲菲穿在身上是大腿之间的那个部位。我还没来得及换部位已经到了菲菲的面前。我把内裤朝菲菲摆了摆,用低沉且极富磁性的声音问:" 你的?" 菲菲涨红了脸,非常不好意思地接过内裤低下头如蚊子般嗯了一声。我想菲菲一定看到了我两个指头夹的部位,正是这样才让她越发地不好意思,但她好像也没有不高兴,我觉得她还有些喜欢。
  看着菲菲羞答答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徐志摩的一句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但一想用这句诗来比喻现在的菲菲好像又不妥,因为徐志摩写的那个女孩一定不是来找徐志摩要内裤的,因一条内裤而想到这么雅的一句诗确实像花下晾裤那么煞风景。
  但是晚上我还是为这条内裤失眠了,好像整个宿舍都为这条内裤失眠了,那天晚上床板的响声此起彼伏。我觉得因为这条内裤我有点喜欢上菲菲了。不过菲菲并没有因为内裤事件对我特别的好,除了学校发的饭票她吃不完送了我几斤外就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了。而我对菲菲的喜欢也更多的是停留在内裤,而且对内裤想了几晚后想像力也枯竭了。再到后来也就真把它看成只是穿在里面的裤子了。

  第八节
  我们宿舍第一个失恋的是宫沉。宫沉不声不吭,但不声不吭的人做出来的事情往往有惊天动地的效果。他居然有胆量去喜欢一个毕业班的女孩。我们总算明白他经常愁容满面地斜倚在床边一副闺中怨妇的模样全是因为这个女孩,从我见到他的第一天起他就在想这个女孩了。
  我们都觉得他的爱有点悬,但新生都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我们极力地鼓励宫沉上。
  宫沉说她可能有男朋友。
  我们说爱不分先后。
  宫沉说他与她比年龄小了些。
  我们说有爱不在年高。
  宫沉在我们的鼓动下也不由得振奋了起来,居然在食堂里没头没脑地把那女孩拦下要约她晚上见面。我们在一边看着都觉得宫沉因紧张而显得有些凶,那女孩白了宫沉一眼走了。
  于是宫沉失恋了,我们也都明白那个白眼对刚出道的宫沉的确是太残酷了。我们非常诚恳地向宫沉检讨了我们的错误,我们认为我们违背了知己知彼的孙子兵法,只是一味地鼓动而没有认真地策划。但我们也委婉地帮宫沉总结了教训。第一,他的求约地点不对,不应该选在食堂,而应是更浪漫的地方,比如图书馆、学校的池塘边。第二,他求约的时间不对,不该选在女孩肚子饿,没有心情的时候,俗话说饱暖才能思淫欲。第三,他不应该因紧张而显得那么凶,哪怕是紧张得手足无措也让那女孩觉得起码还比较纯情。第四,他不应该没和我们商量冒冒失失地擅自约人,应该发挥集体的智慧设定一个最佳的求约情节。
  宫沉好几天都没从这场失恋中摆脱出来,变本加厉地斜倚在床边。我曾几次想劝宫沉是不是试着移情到菲菲身上,我这个想法主要是受到学习经济学中替代品时的启发。如A物品涨价时,大家就会去寻找效用类似于A物品的便宜的B物品。我觉得那女孩和菲菲在神情上颇有类似之处,菲菲可以成为替代品。但几次话到嘴边又忍住不说,我仔细地权衡了一下对菲菲的感情,好像还没有淡薄到可以大方地把她推荐给别人的地步,而且凭我的判断,宫沉泡菲菲败率在90%以上。既然如此,还是不要把菲菲推荐给宫沉的好。
  从宫沉这次惨痛的失败中我们得出一个教训,以至这个教训竟成了我们宿舍铁的纪律,那就是:打死也不要向高年级的女生求爱,必败无疑倒不说,自取其辱会让你的自信心大受打击。事实上后来罗杰就吸取了宫沉的前车之鉴,把对一个我们系三年级胖女生的爱给活生生地扼杀在萌芽状态。

  第九节
  到了十一月,伴着满地的黄叶,我收到了平生第一封女孩的信。看着信封上娟秀的笔迹我激动得有点手足无措。信是折成鸽子状的,我手忙脚乱硬是拆不开,急切中险些把信给撕了。
  信是陈圆写的,她是我高中隔壁班的一个女孩,长得还不错,我对她也是蛮喜欢的。当然高中时我最喜欢的还是林茵,林茵很美,美得有点脱俗了,以至大家都不敢向她求爱,我也不例外。后来我仔细分析了一下对林茵的爱,认为我对林茵的爱仅是限于一种欣赏性的喜欢,带有点自卑的感觉,不敢上升到肉体的那种。所以喜欢归喜欢,从未想过要把这种喜欢付诸实践。我想当时的很多男生都和我是同样的心情。
  陈圆的成绩很好,是属于那种读书很轻松成绩又好的聪明女孩,在校时还是团干。我高二入团时的团徽就是陈圆给我戴上的。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伴着激昂的代团歌我昂首阔步走到陈圆的面前,陈圆微笑地看着我的胸,很细致地把团徽别在我的胸前,我低头好像很激动地看着团徽,其实是忍不住在看她的胸。
  信大体是这样写的:先是问我好,然后叙述了一下几个月来的学习生活情况。接着说南京已进入了初冬时节,满地的梧桐黄叶,光秃秃的枝丫让她这个远离家乡的多愁善感女孩感到" 木犹如此,人何以堪".也就在这一片萧瑟的景象中她对远方亲人同学的怀念达到了极致。再接着就是想起了我在高中毕业时和几个同学一起在大街上开拌面摊的情形,每当她想到我掌勺时样子就忍俊不禁。信在最后写道:"唐酽,对我来说这些日子里最快乐的事就是收到父母和同学的来信,信中无处不在的亲情友情常让我感动得落泪。你能来信吗?"   我在高考后确实和叶波、魏小田开了一个星期的拌面摊。之所以只开一星期是因为实在受不了当小商贩的辛苦。最后结账时我们发现是一分钱也没赚到,就是赚了几碗自煮自吃的夜点。陈圆大概在我们那吃了四次的拌面,每次她来时都是我掌勺,我当然免不了对她特别精心一些。有一次在我煮面时,她站在我后面看,由于离得太近了,我一抬手,胳膊就碰到了她的胸脯,搞得两人都很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第一次被人碰了胸脯,反正那是我第一次碰女孩的胸脯,尽管是无意的。
  我反反复复将陈圆的信读了三遍,发现信里大有文章。首先陈圆谈到了怀念远方的亲人同学,我属于同学范畴当然也在怀念之列。其次陈圆想到了我煮拌面的样子,也就是说将广义的怀念狭义化了,具体到了我这个个体上。第三陈圆想到我时就忍俊不禁,说明她对我是有好感的,而且至少不会因我碰了她胸脯而感到反感。第四她非常明确地提出希望我的回信说明她确实在等待些什么。宿舍的同学一致同意我的分析,而且认为我的分析十分精辟。于是我信心十足地给陈圆回了一封信。

  第十节
  我把这封信定位在含蓄中透着挑逗,平实中展露文学功底。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收到故人的来信,激动的心情无论用什么语言来表达都显得苍白。我和你的思乡思友情结是同样的热烈,这种怀念之情并不因距离的短长而有深浅之分。"
  接着我也照例谈到学习生活。先是谈了学校的美:" 校中有几个足球场大小的水塘,我入学时下着雨,略透凉意的雨水落在塘上,激起点点水花。山色空蒙,水色迷离,柳树袅袅婷婷,如烟如雾。带着古意的教学楼在雨中默立,整个学校就像中国的水墨山水。这完全是我想像中的校园,那种静谧、朴素、豁达、毫不张扬的氛围隐然暗合中国古代著名书院的建院宗旨。" 然后我又谈了舍中七友各具情趣:" 方言(即破破)是个逢人就笑的笑面虎;宫沉木讷少言;王冬矮壮来自山城我们称为土匪;陈热是个肝胆之士;罗杰对一切都满不在乎是个马大哈;李文浑浑噩噩好像整天没睡醒;汤宁看上去就很精明。" 当然我也免不了谈了谈两次老乡会的活动,在写到我拙劣表演时我是用夸张的手法以" 引来掌声一片" 一笔带过,不过我也很客观地写道:" 当然和那些吉他弹唱相比,我的清唱显得缺乏灵气" ,但是马上我又欣喜地告诉陈圆:" 我很快就学会了吉他!现在我也能用吉他弹唱了!"
  当把这些基本情况都介绍完后,我觉得有必要进一步含蓄地表达对陈圆的好感。于是我笔锋一转写道:" 窗外又下雨了,夜幕下的校园显得这样的宁静,我不由想起了李商隐的一首诗'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其实当时窗外的真实情形是月亮正大放光明,但我为了营造一种意境,所以要发挥一些想像力。
  把信寄走后剩下的事就是等待了。我觉得世间最难过的日子就是等待的日子,而在等待中最难受的等待又是不知道结果的等待。就像我现在这样,信寄走了不知道陈圆会有什么回应。尽管我想陈圆迎合我的可能性是十拿九稳,但只要有一分的不确定性就足以让等待变得让人心焦。而对陈圆由喜欢转爱,我觉得完全是等出来的结果。本来是抱着种试探的略带喜欢的态度给她回信,没想到回完信后竟然把自己给挑逗起来了。百无聊赖的等待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陈圆的一颦一笑,想起和她有过接触的哪怕是最细枝末节的情形,当这些记忆一天天深刻到了挥不去的时候就变成爱了。我隐隐有些担心,如果陈圆不从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